遗嘱
1. 谁可以写遗嘱呢?
答:16岁以上,未受监护宣告之人。
2.为什么要写遗嘱呢?
(1).为了让某些继承人可以继承多数的遗产。
(2).为了让非继承人可以获得遗产。
3.写遗嘱有哪些方式呢?
(1).自书遗嘱
(2).公证遗嘱
(3).密封遗嘱
(4).代笔遗嘱
(5).口授遗嘱
4.本所主要办理项目
(1).公证遗嘱:
1.遗嘱人指定2人以上的见证人
2.在公证人面前口述遗嘱
3.公证人记录、宣读并讲解遗嘱
4.遗嘱人认可后,在遗嘱上记明年、月、日
5.公证人、见证人及遗嘱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名
6.若遗嘱人无法亲自签名,由公证人记名事由,遗嘱人可按指印代替
(2).代笔遗嘱:
1.遗嘱人指定3人以上的见证人
2.遗嘱人口述遗嘱,由其中一位见证人记录、宣读并讲解遗嘱
3.遗嘱人认可后,在遗嘱上记名年、月、日,及代笔人的姓名
4.见证人全体及遗嘱人一起在遗嘱上签名
5.遗嘱人无法亲自签名,要按指印代替签名
5.遗嘱注意事项
(1).不可侵害特留分(原则);例外可洽询本所
(2).受遗赠人不得有民法第1145条之行为
(3).见证人的资格:代书/地政士、律师都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唷!
(4).口述遗嘱失效
6.案例说明
王先生名下有3笔土地,因为平时都是小儿子在照顾他的生活起居,其他子女因工作繁忙鲜少见面,故王先生想让小儿子在死后分到多一点遗产。如果没有特别写遗嘱规定遗产的分配方式,将会依照法定方式将遗产平分给配偶及其他子女,王先生可以依照上述5种方式书写遗嘱,在不侵害特留分的情况下,将多数财产留给平时照顾他的小儿子。
(1).未写遗嘱
A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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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地 |
C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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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地
配偶 获得 |
B地
大儿子 获得 |
C地
小儿子 获得 |
(2).有写遗嘱
A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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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地 |
C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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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地 获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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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地
小儿子 获得 |
C地
小儿子 获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