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服务项目 > 农舍暨农业设施容许使用
农舍暨农业设施容许使用
农舍(农民资格)
应附文件
1.申请书
2.农民身分证明文件(如劳保局开立的农民健康保险被保险投保证明)
3.申请人身分证影本
4.申请人3个月内户籍誊本
5.申请人3个月内土地登记誊本
6.农业经营计划书
7.申请人1个月内房屋财产归户查询清单
8.查询清单所列房屋的使用执照或建物誊本
9.无自用农舍、属未经申请之农业用地、五年内未曾取得农舍建筑执照等之切结书
10.公所核发之无自用农舍证明
11.农舍位置配置图(含左立面图、右立面图、正立面图、反立面图、屋顶平面图、建筑平面图、设施与道路断面图、位置图、设施平面配置图)
12.自我检查表
★另有配建方案,详情请洽本所
农业设施容许使用
农业设施容许使用 设施细目名称
1.温室
2.网室
3.围墙
4.农粮产品加工室
5.农业资材室
6.农机具室
7.晒场
8.堆肥舍(场)
9.稻草、稻谷集货加工室
10.管理室
应附文件
1.申请书
2.申请人身分证影本
3.经营计划书
4.1个月内地籍图誊本
5.1个月内土地登记誊本
6.缴费单据
7.配置图(含左立面图、右立面图、正立面图、反立面图、屋顶平面图、建筑平面图、设施与道路断面图、位置图、设施平面配置图)
8.自我检查表
9.切结书
★本所可额外协助申请农业容许设施的所有权状及门牌编号(如申请资材室的所有权状及门牌)
案例说明
曾先生与曾太太退休后想在三星买一间农舍养老,规划除了要有农舍外还要在农舍旁盖温室种植花草,希望退休后可每日在温室赏花喝小午茶,即委托本所协助办理农地及农舍的过户,并申请增加农业容许设施(温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