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成律師地政士事務所 宜蘭/羅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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拋棄繼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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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
1.繼承人應於悉繼承之日起 3 個月具狀聲請拋棄繼承。

2.向被繼承人(過世之人)戶籍地之法院聲請

3.裁判費用新台幣 1000 元(不含在代書代辦費用內)

委託代辦時應準備的文件:

1.印鑑章(拋棄繼承用)及印鑑證明

2.被繼承人(過世之人)的死亡證明

3.被繼承人(過世之人)的除戶戶籍謄本

4.全體繼承人(包含委託人)的戶籍謄本
★本事務所可協助代辦

5.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
★可用拍照方式,環保愛地球

※請協助提供家族成員姓名
(過世之人的孫子女、曾孫子女、兄弟姊妹及祖父母)
★提供知道的即可,不知道也沒關係,越詳盡越好^^